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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市场环境日益完善 市场主体活力迸发

2021-09-07 15:20:11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大幅拓展,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日益完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9月6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回应了社会关切。

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市场主体数量从2012年的5500万户增加到1.46亿户,其中企业从1300多万户增加到4600万户,个体工商户从4000万户增加到9800万户,市场主体活跃度总体稳定在70%左右。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表示,近年来各类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有力支撑了国家经济总量迈上百万亿元大关和国家财力的稳定增长,为更好地解决国计民生问题,完善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各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供给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也为统筹有序解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各类市场主体的快速发展,还为巩固存量就业和吸纳新增就业提供了最直接有力的支撑。“全国1亿多各类市场主体吸纳承载了近3亿农民工群体就业,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增长、农民生活改善,增强了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的内在活力。”张工补充道,9800多万个体工商户群体直接带动近3亿城乡人员就业。庞大的市场主体带动数以亿计的城乡基层人员扩大就业、勤奋创业、勤劳致富并先富带后富,有力保障了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此外,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1亿多户市场主体的发展壮大,是我国市场体系培育、完善、成熟的最大自变量,是推动生产力发展、不断提升小康社会成色的重要微观基础。蕴藏在市场主体中的生产、管理、服务、创新资源和技术能力不断积累提升,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支撑在全面小康社会基础上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最可贵、最可靠、最可预期的战略资源。

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产品和服务质量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质量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质量政策法规日臻完善,先后颁布《质量振兴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建立了以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27部法律法规、138部行政规章为主干的法规体系;各地各行业大力实施质量强省、质量强业战略,质量提升行动蓬勃开展;质量竞争力水平不断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连续5年达到93%以上,处于历史最高水平;聚焦电线电缆、非医用口罩、新能源汽车等重要工业品和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更加有力;持续推进标准化改革,已建4万多项国家标准,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明显。”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秦宜智说。

与此同时,我国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持续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依法强化全链条监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深入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新药好药加快上市,特别是新冠疫苗研发上市跑出中国速度,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大局;持续强化严格执法高压震慑,有效遏制了制假售假、侵权欺诈等突出问题;持续落实落细“三包”、召回等制度措施,解决投诉举报3400万件、召回不合格产品7600万件。通过解决好日常生活中的“关键小事”,使群众更好受益于全面小康的巨大成就。

深入实施公平竞争政策 营造良好竞争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公平竞争制度不断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日趋健全、竞争监管执法日益强化,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竞争环境。

张工介绍,市场监管部门着眼优化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着力完善竞争法律制度体系——国家和相关部门两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推动出台电子商务法,加快修订反垄断法,制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发布《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基本建立起覆盖线上线下、日趋系统完备的竞争法律规则体系。

着眼激发创新活力和增进民生福祉,着力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发展和规范并重,聚焦平台经济、医药保健、公用事业、建筑材料等重点领域,查处各类垄断案件332件、不正当竞争案件3.6万件、价格收费违法案件11.8万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1788件,加强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维护公平高效有序的市场竞争格局。

着眼建设强大国内市场,着力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文件85.7万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189万件,修订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近3万件;大力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促进提升国内大循环的效率和水平。

张工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着力实施竞争政策、维护公平竞争,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坚守安全底线、提升质量高线,更好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着力完善市场规则、提高监管效能,更好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